政府机关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16 06:43:36


    一、考勤每天早晨以广播音开始为准,未到者为迟到。下班以规定时间为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
    二、考勤由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三、迟到、早退均按缺勤半天对待。
    四、事假、病假超过 一天以上者,均需写出书面假条(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报办公室,不报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
    五、凡超过国家法定假期(如婚丧、生育假等国家法定假期规定时间)的,没有特殊原因一律按缺勤对待。
    六、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四章第七十四条规定“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报请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七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整齐列队,不到的以缺勤对待。
    八、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一月累计迟到超过10次(以政府办考勤为准,包括早操、学习等),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检查。"
    九、每周考勤情况需做一次汇总,送到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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