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反腐保廉监督约束机制,特修订水利局接待制度:
一、在来往接待中坚持热情而不过分,好客而不铺张的原则。
二、实行对口接待。在接待中坚持工作餐制,一般情况下接待来人在食堂用餐。确需在外接待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到指定地点就餐,坚持四菜一汤,不准上海参、鲍鱼、燕窝;不准喝洋酒,每围席控制在叁佰元以下。陪席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
三、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利用公款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
四、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用公款宴请其他单位人员。
五、在接待过程中不准利用公款进入歌舞厅、发廊和一切娱乐场所。
六、严禁变换手法请客送礼和接受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