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出发点是不容质疑的,但在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政府应加以考虑。
1.完善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和任用机制。
完善的选拔体制。选拔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有合理化和科学化的选拔标准,不能带有歧视性要求,并要保障选拔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通过严肃、严格的选拔程序,选出真才实学的优秀大学生到基层服务,以保证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需要注重很多细节:
(a)应挑选能吃苦、理解农村生活并且愿意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自身价值的大学生;
(b)最好将大学生村官安排在自己家乡,因为他们了解家乡人的思维习惯、民间风俗,思想感情上容易沟通,开展工作会更得心应手。
加强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向公民公开选拔流程、经过和结果,加强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2.解决大学生村官的身份问题。
解决法律层面的身份问题。
如果大学生村官在工作满一定的期限后,仍然愿意留在当地,继续奉献自己的才能,这就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没有当地的户籍,能否参与村委会的改选。我认为,应当对相关法律法规作一定的修改或补充,使得继续愿意留在当地服务的大学生有资格参加村委会的改选,给有热情的大学生一个正当的名分。
3.加强对大学生村官任用的监督评价。
分期评估,循序渐进。大学生融入到基层实践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该在其工作的适应前期、成熟中期及其发展后期进行相应的效绩评估监督。
注重过程、成果的综合考评。一套完备的评估体系不仅只是重视其计划实施的结果,也包括在其具体工作过程中根据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缺点或错误,适时改进,不断充实和完善。因此,"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各地实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根据各自实施的情况,对原有的政策措施作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政策透明,群众监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应从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积极倾听和采纳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坚持以群众的监督评估为客观标准,实现政策的透明化、公开化和科学化。
4.各级政府应为大学生村官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不能只让大学生们停留在配角和附属地位,要重视对他们的培养,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5.根本保障: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机制,建立起一套适合新时期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机制,是保障他们发挥作用的重要一环。
6.保证大学生村官的参政、议政的权利。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决策组织,是一种开放、民主的态度。大学生村官参与决策符合时代精神。
真正将大学生发挥的作用落到具体的岗位上,确定其参与决策的机会,参政、议政的权利。从国家长远利益来说,他们只有在下面真正放开手脚干,才能达到为基层注入活力和新生,才能为国家为农村为行政 体制改革,为政府效能提高也为他们自己的发展最终解决问题,这样才是整体效果和综合效益的体现。
7.保证大学生村官职位的稳定。确保他们在挂职期间职位不会出现变更。
8.提供财政补贴。
国家财政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提供相应的补贴,以解决好因大学生村官上任而带来的地方财政问题。这一问题的顺利解决,有利于带动更多大学生去当村官的积极性。
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应和他们就业的机会成本相差不远。否则,就可能不能形成对大学生村官有效的激励。
9.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培训深造机制。为使大学生村干部尽快进入角色,政府应集中时间安排专人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采取与机关干部结对子、召开座谈会、实践锻炼等方式,促进大学生村官社会经验和工作才干的提高。
10.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合理流动(准出制度)机制。
对大学生挂职期满后要有通盘考虑,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挫伤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于大学生村官任职一定时期后,如果发现大学生村官确有能力,有意愿留在农村进一步发展,则继续加以任用,或给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或让其经过培训深造更好的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如果发现大学生村官能力欠缺,不适合担任村官职务或者没有意愿担任村官职务,要为其职业的发展提供相关的配套措施,以便在其他领域或行业能够发挥才能。这样,建立一套完善的大学生村官准人、准出制度,就解决了大学生的后顾之忧。
11.积极创造就业条件,开辟更多的途径,鼓励更多大学生投入新农村建设事业。
12.外在动力:鼓励扶持倾斜。特别是在创业扶持等方面更是要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