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职业高中毕(结)业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不予审验核发国家技术等级证书。
三、职业技能鉴定的步骤:
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生,应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按规定登记造册,由学校统一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安排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或经审定的鉴定单位进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或审定的鉴定单位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花名册,报省劳动局核发国家技术等级证书。
四、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和标准:
1.工种
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含分校、技工部、教学点)所开设的专业(工种);
开设的综合性专业须由学校按毕业生的实习岗位自行分类确定鉴定的工种。
2.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劳动部会同各有关部委(总公司)颁布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最新版本。
五、职业技能鉴定的命题及命题组织:
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职业高中职业技能鉴定的试题库,由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建。在试题库建全之前,命题工作统一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1.属通用专业(工种)范围的试题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外,均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命题;
2.属行业(系统)特有专业(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有关行业(系统)组织命题;
3.按规定进行的命题,经审查核准后均进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建的职业鉴定试题库。凡按规定进行职业鉴定学校的毕(结)业生均应从试题库上提取试题。
六、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
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应分别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所规定的中、初级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所规定的等级的应知、应会进行;
1.鉴定技术等级的应知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鉴定技术等级的应会考试,采取典型工件的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3.不宜直接采用典型工件进行鉴定的专业(工种)、应根据《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采取现场分析、判断、排除和解决生产过程中问题的方式或采取模拟的方式进行;
4.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考试的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