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对女孩落水负责?

发布时间:2024-07-10 03:36:47

一个初中女学生为了躲避领导车队,不幸坠河。此事经《中国青年报》报道后,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我一直在想,到底谁该对女孩落水负责? 事件发生后,这位副市长被停职检查。从有关部门的反应看,这位副市长作为众领导之中的最高长官,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确,见危不救,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来说,在道德与良心上都说不过去,更何况你是领导,是公众人物?对于这些领导来说,首先就在做人的基本原则上失了人心。 我们再具体分析,据这位副市长自己的辩白以及落水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他们还是进行了一些救助工作,但由于渠道坡度又陡又滑,水深且流急,周围又找不到打捞工具,因而未能救上落水者,但他们也及时打了110电话报警。如果情况属实,那么,众领导并不只是单纯的“观望”,而是在十分清醒的前提下做了一些必要的救助工作。不像一般突发落水事件中,有的救人英雄不顾一切后果,立马往水里跳。而这种不顾后果的结局,也常常是救起了他人,自己却被吞噬的悲剧。因此,不少人指出,这种救人英雄的精神值得提倡,但也需要讲究方式方法,自己不会水或不怎么会水,就不要下水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不会水的可以做些其它努力。如此说来,众领导当时的反应还是比较理性的,并不是麻木不仁。这样,问题的一个关键在于,这些领导人之中,有没有会水的?真的不会水,当是情有可原,有会水的人却因怕冷,或漠视普通百姓的生命等等而不下水救人的,则难逃其责! 而从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看,也有很多必然的因素导致了女孩的最终落水。 领导下乡,大车小车,前呼后拥,兴师动众,百姓惧之,自然躲闪不及,遇着那样的情形,落水便在情理之中。百姓之所以惧怕而躲闪不及,源于小车的某种程度的霸道。在现实中往往形成这样的错位,本应小车避让行人的,却总是要行人避让小车。毕竟百姓也知道,坐小车的人都不是普通的人,是惹不起的,惹不起就只好躲得起了。小车的霸道,其实是主人霸道的直接反映。对于领导来说,仅这种霸道之风,就把领导的亲民形象消解得一干二净,更遑论其他!说是下乡视察工作,倒给百姓带来巨大的不便和麻烦!女孩落水只是这种方式的一个极端例子罢了。 另外,导致女孩落水的那座桥,明显的不合要求!报道说,这个黄湾桥狭窄,没有护栏,经常发生小孩落水事件。可以说,这是导致女孩落水的一个关键因素!经常有小孩落水,为什么没有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注意?为何不采取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从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当地有关部门有明显的失职,在他们的眼里,百姓的落水也许只是小事一桩。如果不是这次事件,因涉及这位副市长而影响较大,那座桥还是不会被关注,落水事件还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事件往往就是这样,许多本应由基层解决的事情,不因各种形式引起中层甚至高层的关注,楞就是得不到解决!但愿我们的有关部门能对此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打从心眼里重视起普通百姓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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