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
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及教育系统的
安全稳定,特制定2013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
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校风树立、师德
学习,
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
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
活动,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则
综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zz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要在进行治安秩序
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学校要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
领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zz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责任体系。学校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年初学校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要层层承诺,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岗位责任书,建立校长包学校、学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
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一票否决制”和“四不放过”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校长每季度至少组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分析和解决一定时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局把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能力和实绩纳入年终教育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单位领导、学校和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级的重要依据。
3、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平安级部、平安班级、平安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创建机构、有
活动方案、有长效机制、有活动资料、有活动效果
4、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提高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能力。一是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校要进一步按照综治委有关要求,调整和充实学校门卫力量,落实24小时校园封闭和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制度,明确
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青年男教师义务护校队伍,切实增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力量。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利用一定资金完善校园重点部位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并做好技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时,要切实将人防与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学校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积极主动联系所在地的综治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重点治理“小餐桌”、流动商贩、网吧、游戏室等非法经营和打击校园周边骚扰学生的“无业游民”,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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