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05 03:38:11


    一、考核对象:乡(镇)党委。
    二、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电化教育、其他工作六个方面。
    三、考核方式:采取百分制考核,实行平时抽查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抽查占10%,年终考核占90%。各乡镇党委半年进行自查,7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上报某地委组织部;某地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次年1月20日前组织统一检查考核。为加大组织工作创新力度,推动组织工作创特色、出经验、上台阶,某地委组织部实行组织工作年度创新申报加分制。年终由各乡(镇)党委向某地委组织部申报年度创新项目,经某地委组织部评估认可的创新项目,每项加5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予以表彰奖励;综合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核评分标准(100分)
    (一)领导班子建设(20分)
    第一条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3分)
    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zz理论得分;专题学习“xxxx”重要思想6次以上得分;每名班子成员全年撰写2篇以上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得分。
    第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民主集中制(3分)
    党政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得分;涉及本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得分。主要领导独断专横,导致决策失误,贻误工作的不得分。
    第三条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3分)
    按照上级组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召开一年两次的乡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认真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得1分;按时上报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情况通报和党政主要领导发言提纲得1分;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5次以上的得1分。
    第四条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各项决策决议(2分)
    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有关决策、决议,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组织的各项决策决议落实到位得2分。出现一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不得分。
    第五条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团结(4分)
    党委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坚持做到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互相谅解得分;党政主要领导关系融洽,团结干事得分;班子成员讲团结,顾大局,齐心协力抓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得1分。班子成员搞无原则纠纷,闹不团结,影响工作顺利推行的不得分。
    第六条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3分)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得分;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得1分;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开展相互监督得分;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或治安处罚的不得分。
    第七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2分)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离岗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病事假坚持离岗外出报告制和请销假制度得1分;回单位后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得1分。班子成员违反规定全年累计3人次及以上的不得分。

「1」 「2」 「3」 「4」 「5」


    (二)干部队伍建设(17分)
    第八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分)
    根据新时期干部培训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思想zz教育、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知识培训,制定有干部培训计划得分;充分发挥乡(镇)党校的阵地作用,全年集中培训机关、站所干部2次得1分;将培训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内容得分。
    第九条严格干部任免程序(3分)
    按照干管权限,对机关、站所中层干部和村党总支书记的选拔任用严格遵循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四个环节得2分;干部任免材料齐全得分;新任干部三个月内没有群众举报得分。
    第十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3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抓好辖区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协调、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措施得1分;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得1分,按时完成上级各项人事改革任务得1分。
    第十一条切实做好干部职工思想zz工作(分)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干部职工制度得分;定期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zz工作并认真解决2至3件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1分;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2次以上有利于增进领导与干部职工感情交流的文体活动得1分。
    第十二条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分)
    按照1:1比例,加强股所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后备干部队伍花名册得分;定期填写后备干部考察登记表得分;全年集中培训后备干部2次得1分;有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得分。
    第十三条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工作(2分)
    认真执行干部年度考核政策,按要求做好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得1分;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得1分。没有按时完成考核工作或没有按时上报考核材料的不得分。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2分)
    落实好“两费”和“两个待遇”得1分,全年组织退休老干部集体活动2次以上得1分。
    (三)基层组织建设(21分)
    第十五条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5分)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得1分;全面推行村党总支书记“两推一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得1分;加大村党总支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力度,全乡镇有60%以上村实现了“一肩挑”得分;“两委”委员交叉任职达80%以上的得分。
    第十六条抓好规范化村级党总支建设(3分)
    按照村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村级党总支建设工作,100%的村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得3分;90%的得2分;80%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第十七条健全村、社区基层党组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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