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5 02:20:48

各处(科)室、系(部),全体教职工:
二o一o年,董事会、院委会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1446”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即将圆满完成二o一o年度各项计划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二o一o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全面总结评价各处(科)室、系(部)以及全体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二o一o年度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各处(科)室、系(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测与评价,对全体教职工思想zz、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职工zz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二o一o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剑(院 长)
副组长:王福有(副院长)
许文吉(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李忠江(院长助理)
成 员:侯宝生(教务处副处长)
李智乾(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
张福香(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海霞(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董星春(总务处处长)
唐惠梅(财务处处长)
薛 玉(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文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则
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

核办法
(一)处(科)室、系(部)考核。
1.考核范围:
行政处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财务处
教学系(部):机电(电气)工程系、国际贸易系、焊接工程系、基础教学部、音体组
行政科室:工学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2.考核程序:
本年度的处(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政处(科)室、教学系(部)分别召开“二o一o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会”,由各处(科)室、系(部)负责人依次做本处(科)室、系(部)《二o一o年度工作总结》。
每个(科)室、系(部)总结结束后,其他处(科)室、系(部)负责人根据其总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工作总结》的态度(同意或不同意)、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推荐产生二o一o年度“先进处室”、“特殊贡献处室”、“先进系(部)”、“先进科室”建议名单,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
总结评议会后,各处(科)室、系(部)将《二o一o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3.考核评优:评选“先进处室”3个、“特殊贡献处室”1—2个,“先进教学系(部)”2个、“先进科室”1个。
4.评优依据:《“先进处(科)室”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12]34号)、《“先进系(部)”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12]80号)以及评议意见。

(二)关于中层干部的考核。
1.考核范围:各处室正、副职主任(处长、书记),各教学系(部)正、副职主任。
2.考核程序:
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处室、系(部)正副职分别召开“中层管理干部述职评议会”,由各处室、系(部)正副职逐一

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每位处室、系(部)正副职述职结束后,其他处室、系(部)正副职要根据其述职内容,结合其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其述职内容的态度、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推荐产生二o一o年度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建议名单。
述职结束后,将中层干部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意测评。
汇总评议意见及测评分数,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并公示。
3.考核评优:评选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3名、处室“特殊贡献先进个人”1—2名,系 (部)“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
4.评优依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办法》(青黄浦字[2012]28号)、测评结果以及评议意见。

(三)关于任课教师的考核。
1.考核范围:凡2012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教学一线任教,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及以上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任课教师。
2.考核程序:教务处按照《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汇总任课教师本年度的考核评分。在教务处的督导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由各系(部)负责人组织本系(部)任课教师召开“工作总结评议会”。本系(部)任课教师在职责范围内做工作

述职,随后由本系(部)教师之间进行相互评议。
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人选,经教务处审核后,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优名额分配见附件2)
述职结束后,将每位教师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教务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公示考核成绩及“优秀教师”名单。
3.考核评优: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4名。
4.评优依据:《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四)关于班主任的考核。
1.考核范围:在本年度,担任并完成一个学期(按满15周计)及以上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
2.考核办法:学生处按照《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的具体要求,分别汇总各班级二o一o年度第一、二个学期的量化考核评分,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由学生处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述职结束后,将各位班主任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原则上分级部按照5:1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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