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我区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六进”活动重中之重。6月1日,中共蕉城区委学习中心组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题辅导讲座。讲座邀请了福建省行政学院教授黄鸿华作辅导报告。区委书记陈铭生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区委各套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以及区直部门负责人等共有100多人听取了讲座。
二、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我区围绕着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制专栏、法制图片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6月26日,区普法办、区疾控中心和虎贝乡综治委联合举办大型“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法制宣传活动,应用禁毒展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展版对虎贝乡中小学生进行了一场法制教育,举行“远离毒品,关爱生命”签名活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联合共建单位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小交警、小税务官等执法活动中接受教育。全区各中小学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队伍中挑兵选将,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法制课。区普法办还及时编写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普及读本》近一万多册以及定期刊出法制宣传母报,广泛发送到全区各中小学校中,为学校教育保障了丰富的法制教材。
12月3日,我们在区教育局、计生局、环保局、交警直属大队和团区委的大力协助下,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共同参与下,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关注未来”青少年法制知识竞赛,全区青少年学生近六万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以参赛促学法,大大提高了我区青少年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同时,活动的热烈和广泛参与,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应。
三、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广大农村的“依法治村”工作是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我区始终把依法治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据“五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要求,我区在XX年工作计划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6月26日,区普法办和虎贝乡综治委联合举办大型“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法制宣传活动,许多村民积极参与了活动。12月5日,市、区两级司法局深入城南镇富洋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工作人员除现场分发宣传资料外,还走街串户将宣传资料送到农民家中;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对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在开展“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我区还加强了村民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教育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目前为止,全区80%以上的村居开设了村民法制学校。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达标普法学校的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有计划地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城南镇富洋村村民法制学校还配备了先进的电教器材,改善了原有单一的教学模式,引进了电视、网络教学形式,深受村民好评。我区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义务宣传员法制宣传制度,突出抓了普法教育“五个一”工程,使农村普法教育有声有色、生动活泼。
三 是结合“平安蕉城”建设和综治工作。7月10日,我区在飞鸾镇举办了一场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大型巡回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政法委综治办主任张鼎出席了启动仪式。市综治办、宁德海关、区政法委、区普法办等17个部门单位4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展出了涉及“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禁毒、全国严打整治成果展、安全用电手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等内容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受到了群众的好评。飞鸾镇政府、公安飞鸾派出所、边防所、工商所、供电所等镇直机关还派出宣传车5辆对“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禁毒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和谐消费”等内容深入飞鸾镇各村居进行了巡回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我区从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㈠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活动。如5月20日,是第十七个全国助残日。蕉城区残联、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和蕉北办事处联和在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展开声势浩荡的蕉城区残疾人法律咨询暨《法律援助证》首发仪式大型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㈡建立社区艺术团,南际社区“夕阳红”文艺宣传队和鹤峰社区的“晚霞文艺宣传队”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自编自演众口快板书、闽剧小演唱、方言三句半等,把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编写成法制节目在社区演出。㈢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共建工作。通过整合资源,社区共建,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经常化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和队伍保证。如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居委会与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城区中队共同主办了月报——《社区与交通安全》,分发到社区辖区学校与社区居民手中,到目前为止已开办56期,向居民免费发放3000多份。蕉北街道鹤峰社区居委会还与区工商局共同举办了“和谐消费进社区”活动,率先在全区成立了第一个“反假货币”义务宣传站。
“遇事找法”是当前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特点之一。为适应这一形势,我区以司法所为中心,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代写诉讼文书、代办公证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一年来,有关司法所为重点社区协办公证12起,代写各类文书9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530多人次,为居民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受社区居民欢迎。
五、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区开展了“参与消费与和谐,共建平安蕉城”为主题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区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宁德远航贸易有限公司等18个部门单位和企业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中,在原有的宣传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制图版展示、分发法制宣传单等基础上,新增加了开设现场申报举报台、开展现场有奖问答活动以及真假商品如烟、酒、食品等识别一系列活动,吸引了大批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