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8-23 14:57:48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第一,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为打造一支“zz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局党组始终把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好坏的决定因素来抓好抓实。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了xx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纪委二次会议以及国家局、自治区局工作会议精神,同时,重点学习贯彻了自治区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于胜德同志在东南疆六地州局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时讲话的通知》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六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了今年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践行“xxxx”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促进了领导班子了思想zz建设。二是大力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坚持“一手抓理论培训,一手抓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按照《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提拔科级干部3人,交流轮岗干部3人,对试用期满的干部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任命,安排地区局3名新招录的公务员到基层锻炼。
第二,狠抓系统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加强5个方面作风建设和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党组研究决定今年为系统作风建设年,在系统干部中大力提倡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反对作风漂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提倡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效,反对说空话,谋人不谋事,工作推诿扯皮,提倡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作风,反对只求过得去,不求做的精的不良习气。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意见》精神,狠抓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地区行署专员与各县(市)、地区7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了责任书,明确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格局;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制订了《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及应急救援机制和食品综合监管“三网”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全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强化了监管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共开展了5次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走社区、进校园、深入农牧区等多种形式,共开展了5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第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我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组织在全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在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切实发挥行政监督的作用;认真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和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结案率、履行率和准确率;加大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哈密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我局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办案件43起,案值万元,罚没款金额万元。其中立案30起、已结案11起,当场处罚13起;假药案件8起,劣药案件10起,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25家涉药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组织监测并向地区工商局移送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5起;集中组织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287个品种,标值 万元;人血白蛋白假药事件发生后,全系统上下坚决贯彻国家局、自治区局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应对,共检查1家药品批发企业、39家医疗机构和61家药品经营企业,在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质量疑点和假冒的“人血白蛋白”。另根据自治区《关于XX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部分专项抽验工作安排的通知》(新食药监稽[XX]41号)的要求,开展了“人血白蛋白”的初筛抽验工作,用“人血白蛋白快检办法”对五家医疗机构使用的“人血白蛋白”进行抽样筛查,没有发现可疑药品。截至6月15日,完成本地区药品抽样9批次。
第六,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及规范药房建设整体推进
地区局把推进农村“两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为民、护民、利民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用质量安全的药品,借助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全地区农村两网建设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目前,全地区药品监督网和药品供应网覆盖率达到93%。制定了《哈密地区农村药柜设置与监督管理实施意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保证农牧民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积极推进第三批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柜)”工作,今年共有180家医疗机构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柜)”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52家个体诊所、厂矿、学校卫生所(室)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柜)申报资料,验收37家,通过34家,不通过3家,达标率达到%。
第七,严格行政审批,强化认证管理,促进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3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12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5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家。受区局委托验收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其中:2家通过,1家不通过。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受理企业gsp认证11家,完成现场检查5家,其中4家通过认证,1家整改;共对XX年取得gsp认证证书的9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持证企业日常检查登记表,做到了日常检查有时间,有记录,有检查人、被检查人签名。对持证企业进行日常跟踪检查90家,1家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
第八,大力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系统整体形象得到全面提升。上半年,局党组继续把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为今年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打好坚实的基础。一是响应地委、行署号召,积极参加地区各项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扶贫帮困、社区建设、双拥共建和捐资助学等多项活动。其中,参加义务劳动人均12天,植树4000余株,扶贫帮困捐款万元。二是积极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完成本单位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材料;三是强化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编制上报信息65篇,区局采用9篇;四是加强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重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上半年无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失密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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