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本人不断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南昌市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七个严禁”》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职业观念。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同事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好老师。现将本人在“严禁老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自究”工作小结如下:
一、通过学校领导组织的各项学习,我认识到教师有偿家教或变相有偿家教愈演愈烈,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社会“热点”。少数教师“钱”字当头不顾自己的身份、信誉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或暗示学生到自己家进行有偿补课和作业辅导,有的教师有偿带生越带越多,而且不断变换方式搞变相带生,社会反响相当强烈,既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问题留下了严重隐患。认识了制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
二、我同其他老师一样,与校长签订了"禁止有偿家教,争做满意教师"的承诺书,在承诺书郑重承诺:不举办有偿家教;不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
三、从师德师风入手,强化自我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不在工作日期间、双休日搞有偿家教,也没有在寒暑假期间开展过有偿家教活动。
教师承诺自查小结:
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搞好教学的前提保证,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作为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教师要从小事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于学”。为此,本人就本期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取得的成绩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培养学生正确的理想信念和zz信仰。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这种现象的出现肯定是不可饶恕的。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教师尽管有许多的无赖,但为了自身形象和整个教育的形象,我们应该正视眼前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如评价方式),坚持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去育人,以淡薄名利的正常心境来实现自己的教育价值。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社会多以成绩论英雄,成绩好就是好学生,成绩差就是差生,被划为差生的学生多会自暴自弃。公布学生成绩和名次虽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刺激,刺激得不好,学生可能就此自暴自弃,乃至走向犯罪道路。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和名次就是不该违规公布。
按成绩排座位,很容易让学生产生误区,认为成绩好就是一切,这对他今后的成长非常不利。成绩只能代表你这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并不能代表一个学生的综合能力。我们不能以成绩高低作为评判学生的惟一标准。恰恰相反,成绩仅仅只是一个方面,总结这二十几年的教学经验,我发现,学习成绩最冒尖的那些学生,毕业后并不一定是最成功的,往往那些成绩中等甚至当初成绩不怎么好的学生,取得的成就要更大一些。
(四)、不浓妆异服上课。
我们不应否认,在今天这个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职业规范日趋严密的时代,一个人如何穿着,其实并不完全是私生活范畴的事情,也有其社会性、公共性的一面;换言之,人们的衣着,既要为个人而穿,也要为他人、为社会而穿——使其成为展示社会形象、沟通人际,乃至实现发挥其独特社会功能的一种文化载体,比如警察为执法而着装,商家为顾客而着装等等。
因此,把着装的社会性要求简单地视为“约束个性”,我认为是不够恰当的——既然生活本身就是社会化的,穿衣自然少不了相应的社会性内容,所以,任何时候身份的装束都是一个人赢得社会尊重、人际和谐的重要礼仪规范。
具体到教师职业,情况更是如此,如果我们承认教育是一种具有强烈公益性质,并且肩负着传承文明的重要社会使命的行业的话。可以说,教师的着装不仅是穿给自己的,更是穿给学生、穿给教育本身的,所谓“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就是如此。不难想象,在郑重的课堂之上,如果老师们穿戴得过于张扬、“暴露”,会给心智尚不完全成熟的青年学子带来怎样的“身教”效果?实际上,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人们会说,“教师着装也是教育环境”。
教师应当如何穿着,并非只是一己私事,还需与其具体的职业性质结合起来,掌握一个恰当的分寸、尺度,也即应该在尊重教育对象、契合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做到衣着个性与教育规范、个人形象与职业形象的有机统一。
(五)、不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新课程改革形势下,作业批改的方式方法越来越呈现多样化。但教师部分学科的作业,一味让学生代批,既违背了教学常规的要求,是对学生、对工作不负责的表现,也是对教师自己不负责的表现,应当受到良心的谴责和自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教师对学情的了解,同时也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应当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制止。
(六)、课堂上不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部分教师在上课期间随意接打电话或收发短信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不但影响了教学秩序,也在学生中间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可谓遗害无穷。
首先是破坏了课堂秩序,降低了教学质量。课堂是施教授学的最直接的平台,在这短短的40分钟内,老师将围绕“教学内容”这一主线,通过生动的讲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其思维态势,形成一个教与学互动的良性氛围,从而提高教学的质量。试想,如果教师的思维一旦被手机声打断,被手机里告知的事情干扰,又怎么能将课堂内容持续、连贯地传授给学生呢?更不用说占用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来电话处理那些突如其来的事端了。学生们的思维也因老师的中断而停止,注意力必将随之转移,又怎么能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