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兹就乙方承揽制作与安装甲方 钢结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制作地点:
三、安装地点:
四、工程内容:
1、结构:
2、建筑面积:
3、层数、建筑高度:
五、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六、资金来源: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附表内容可作为附件列载)
一、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长度
宽度
檐口高度
柱间距
跨度(跨数)
屋面坡度
行车轨顶面高度
(吊钩高度)
柱网尺寸
二、结构设计荷载
屋面均布活荷载
楼面荷载
附加悬挂荷载
行车荷载
行车型号(单、双梁)
行车制造商及操作方法
屋面风机荷载
三、材质设计要求
钢柱、 钢梁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墙梁、 檩条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支撑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型钢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围护结构用自攻螺钉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吊车梁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四、地震烈度
地震基本烈度
钢结构建筑设计防震烈度
气象资料
五、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外层板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玻纤保温棉(kg/m3) 材质: 厚度: 铝泊:
内层板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透光板 材质: 厚度: 板型: 透光度:
天窗或通风屋脊
机械通风设施
外包角及收边板 厚度: 材质: 颜色:
钢丝网 网型: 材质: 规格:
六、墙面设计构造要求
外墙面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玻纤保温棉 (㎏/m3)
材质: 厚度: 铝泊:
内墙面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外墙门 门型: 材质: 颜色:
外墙门尺寸 长: 宽: 总面积:
窗 玻璃: 厚度: 窗材质:
窗尺寸 长: 宽: 总面积:
雨蓬(门斗) 长: 外挑宽: 高度:
外包角及门窗泛水收边板 材质: 厚度: 颜色:
6、10 其它
七、其它设计要求
天沟 形式: 材质: 厚度:
下水管 直径: 材质:
基础 由 施工及提供。
女儿墙 高度: 厚度: 颜色:
地脚螺栓 材质根据设计要求,由 提供,由 安装。
防火要求
地质资料 由 提供。
8、其它
9、上述设计技术条件发包方已确认,作为最终设计图纸依据。
10、发包方提供的材料:
11、经发包方确认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工程±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的制作与安装,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不包括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及水电安装 等前述列明的内容的工程。
(注:1、如遇非我司承包范围的施工图内容时应在合同中写明。)
2、属承包范围和不属承包范围的工程应具体化。)
二、±以上施工图且在承包范围内的钢结构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本工程运输由 方负责,运费 在本合同造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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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工程基础设计由 方负责,基础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其他: 。
(注:本条所述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内容应由本合同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合同价;风险范围为
。
二、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为: ),其组成详见报价单附件 ;报价单报价仅为合同定价的参考,不作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以及税金。
三、合同价款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
四、本合同总包管理现场经费为 元,由发包方支付总包方; 费用 元,由发包方支付给 方。
五、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第三条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方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方确认的追加款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现行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执行。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六、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 追加合同价款 费用。
七、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XX)117号文》规定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本合同双方特明确:本工程造价中的 元为建筑业劳务价款(安装费), 元为材料及制作费,承包方按上述内容及价款开具相应发票。
八、其他约定:
(注:如定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则本条
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每平方米为 元。
第二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在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价款。
第五款可表述为:实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 。
第六款可表述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为:综合固定单价x实际施工面积 费用)。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按第 项(第1项或第2项任选1项填上)之方式执行。
1、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负责。
发包方于合同订立后 日内向承包放提供完整的构件加工图和施工图捌套,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
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设计委托书中载明。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2、本工程承包方按发包方的授权代办施工图纸设计。包括 工程范围的设计。基础由承包方设计时,承包方可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具体委托设计内容由发包方向承包方出具委托书确定。
设计单位为:
其设计范围包括:
设计费(包括转委托的费用) (包括或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合同价款中,设计费总计为 万元,由 承担。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工程红线图,项目批文复印件等全部设计相关资料。发包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必需的工艺条件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如加层或拼跨则必须提供底层和相关建筑的施工图。 《1》《2》《3》《4》《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