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治贿办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和丰富工作载体,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规范行为、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和谐廊坊建设作贡献。
设想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加强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打造健康商业文化
今年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教育活动融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当中,与公民道德法制教育、机关纪律教育相结合,促进全社会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的提高,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要突出重点,特别是九大领域和九个重点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根据实际,创新文化载体,通过文学作品、舞台艺术、展览、公益广告、电影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健康商业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筑牢抵御商业贿赂的思想防线。
各地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调沟通,继续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报道,掀起反商业贿赂宣传的新热潮。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实际,通过制作专题片、组织工作专访和重大案件跟踪报道、印发宣传材料、举办研讨班、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等形式,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进展,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持续地开展,尤其要在非公有制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一轮广泛、全面的思想发动,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鼓劲加温”。
二、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
(一)强化督导检查。一是不定期召开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治贿领导小组领导出席,重点听取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二是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进程和不同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增强时效性。由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分别带队,治贿办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专题督导活动,督导内容重点是案件查处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包括形式、方法、效果等。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三是积极帮助基层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阻力和干扰,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不当行为。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的,要给予批评,限期改进;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案不立和办人情案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以罚代刑、以纪代刑或者错误裁决的,要坚决纠正。
(二)强化协调办案。一是明确重点。要继续围绕九大领域和九个方面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着重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着力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坚决查办受贿的同时,要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广辟案源,扩大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职能作用,依靠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线索,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拓宽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3月初,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工商及九大领域和九个方面的有关部门要再通过廊坊电视台和《廊坊日报》集中公告一次举报电话。各地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鼓励投诉。同时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投诉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要特别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对案件查处强化督导和协调。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案件协调会,市领导参加会议,对已经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求尽快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对正在查办的案件要在法定程序时间范围内加快办理,尽快结案,扩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四是强化案件查处情况进度报告制度。每月市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填写案件进度报表,及时向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如实报告本月案件查处情况。五是完善重点案件协查制度。对于涉案金额大、涉案人级别高、涉案范围广的重大、复杂案件,由治贿办协调执法执纪部门联合办案,重点突破。同时,还要注意适用法律宽严相济原则,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严肃查办,并做为典型警示他人。六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利用各行业优势,把一些成型的好的制度,充分运用到我们具体工作中,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目的。
今年目标就是要突破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案件。
(三)强化警示教育。六月份要召开一次全市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发布会,对我市已查结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向全社会发布。以反面教材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一定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一切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和愿望出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接受党性锻炼,陶冶情操,提高思想境界,永葆共产党人的崇高品德和浩然正气。
三、创新机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制度建设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一是加快建设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服务和评价体系,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以建设工程领域为重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不良行为公示制度,使具有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切实受到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机制的制约,切实增强市场参与各方在维护诚信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中的责任意识。三是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行业市场准入或退出的管理
2、深化体制改革,规范权力公开运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要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化。二是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实时监察和绩效评估。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投资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四是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发挥平台作用,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治理与惩戒相结合,从制度上打破商业贿赂这个“潜规则”。督促企业必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投资决策、财务管理、采购营销、劳动人事、审计监督制度等;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发挥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厂务公开水平,接受职工监督;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制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对条件具备的企业,要建立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在开展治理的同时,着力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坚决查办受贿的同时,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失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消资质、吊销执照,限制其经营能力,增加违法成本,使其付出沉重代价;使商业贿赂这个“潜规则”不成规则。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zz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班子不散、人员不散、工作力度不减;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和本行业深化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原有好的制度要坚持,同时要根据形势变化,对有些制度要进行修建,并且要从新建立一批符合现阶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需要的新的制度;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根据本意见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实行责任分解,确保各个时间段任务完成,狠抓任务落实。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继续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协调督办职责作用,形成治理工作的合力,确保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