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律
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这一重要论述,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形态的变化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是有其客观规律的。而客观规律又是由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构成的。从社会规律的存在范围、所要求的条件与具体作用来看,普遍规律是对人类社会全部历史过程及所有国家都起作用的规律,特殊规律则是对人类社会某些阶段和一定国家起作用的规律。作为当代社会主义中国,既要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也要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中的特殊规律。 无论是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还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贯穿其中最基本、最本质、最核心的是“发展”。人类社会是在发展中不断前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发展的涵义,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由落后的不发达状态向先进的发达状态的过渡与转化。它既指经济发展,还包括社会发展和人自身的发展等诸多内容,也就是社会整体、协调、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第一要务”,是相对于其他各种要务而言的。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表明在我们党所面临的各种繁重任务中,处于首要地位和中心任务的是发展问题。 正是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与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间这种内在的有机统一出发,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这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本质揭示,是历史和
实践的科学
总结,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局势、战胜种种风险和经受住各种考验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途径。 本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和主动精神,善于发现规律、掌握规律、运用规律,善于珍惜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发展是一项全面、协调的系统工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就必须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若干重大关系。当前特别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物质文明、zz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