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工作小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2-06-23 23:31:20

   上半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尽职尽责,群策群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12年6月底,全省完成非税收入317亿元,其中省本级完成非税收入55亿元(划解国库亿元,划解财政专户亿元)。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对省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了重新核实,并严格按照湘政发〔XX〕31号文件和湘财非税〔2012〕6号文件的要求,对2012年归口财政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额做了详尽测算,并下达了征收通知。二是切实加强了省直管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收益的征收管理。上半年收缴入库的国有土地收益为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处置收入亿元。三是及时办理了全省防洪保安资金、省直管土地出让收入、农土资金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结算,进行了资金清算和催缴。加大了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力度,会同省水利厅于3月下旬组织召开了省直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工作座谈会。截至6月30日,省直征收入库的防洪保安资金为4439万元。四是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规范省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该通知现已以湘政办发〔2012〕48号文于7月23号下发省直各单位执行。五是启动了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试点工作。为规范省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确定了省国土厅、省教育考试院、物价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四个单位为2012年非税收入预算执收成本核定试点单位。目前,已经分别对试点单位的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和核定。六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执收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清扫死角。针对湖南省工业科技职工大学等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办公。主动深入部分省直单位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主动协调省人防办异地建设费由长沙市人防办代征问题,达成并签订了代征协议。
    二、加强系统建设,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网络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新版系统在市县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市县网络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认真解决市县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对维护公司进行有效督促。目前已有13个市州(长沙地区使用远见公司开发的系统)、124个县(市、区)已全面完成实施上线工作。长沙市非税局也已就系统升级形成了会议纪要,计划在年内根据厅里“五统一”的要求分步骤完成系统的改造和与省厅征管系统的对接工作。二是认真做好省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维护及升级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执收单位、系统维护公司、银行、银联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建立并完善了故障处理机制,采取上门服务和电话咨询等方式对3000多个省直执收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了省本级系统的稳定。此外,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系统软件满足各级非税收入征管要求,我局已统一部署全省的系统升级工作。现已完善了系统的基础数据管理、票据年检及购领证管理、上下级分成管理、收入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功能,省、市、县基础数据同步、银行开票方式、全省统计报表汇总等功能正在抓紧开发中。三是在市、县逐步推广使用银行卡收缴非税收入。在省本级成功推行银行卡收缴非税收入的基础上,逐步在市、县两级进行推广,经与厅信息中心协调和与银联公司洽谈,统一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和银联的接口标准,扫除在全省推行银行卡收缴非税收入的障碍。目前,株洲、湘潭及常德等市、县已开始了试点工作。
    三、加强票据管理,发挥以票管收的作用
    一是全面完成了2012年度票据年检工作。省直单位应参加年检的共347家,已参加年检的有342家,其中22家单位被评为票据管理优秀单位,315家单位为年检合格单位,1家单位年检不合格,4家单位被注销购领证。年检共检查一般缴款书5152426份,核对收入23,865,844,737元;检查专用收据144879782份。二是顺利启动非税收入票据及其他财政票据购领证的换发工作,目前全省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已基本启动新版购领证的换发工作。三是为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统一配备了专用票据防伪验证仪器,更换了部分票据管理设备,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打下了基础。四是集中销毁了市州空白废止非税收入票据。将市州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空白废止票据回收,统一组织销毁。上半年共计销毁财政库存和部分单位空白作废手工票据29083本,电脑票据103663份。
    四、加强收入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积极催收分成收入,对下级上解分成收入进行集中清理。至6月底,共计结算下级上解分成收入5182万元,与去年同期2720万元相比,增长%。二是按时完成了2012年度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综合考核工作。会同厅国库处、支付局召开了省本级代理银行代理财政业务总结暨表彰会,完成了省本级11家代理银行代理非税收入业务的协议续签工作。同时,我局已批复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取得代理省级非税收入业务的资格,下半年通过系统验收后,即可正式签订代收协议。三是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上半年,我局接受了审计厅、审计署的财政审计检查,并积极配合,详细提供审计人员所需的各种财务资料,顺利地通过了各项审计。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拿出了整改方案,获得厅领导的肯定。四是加强了资金安全管理。通过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沟通,省本级非税收入建立了月度对账机制,定期核对缴库收入。
    五、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抓好非税收入稽查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了非税收入分成划解情况稽查。对全省14个市州XX年度和2012年度的非税收入分成划解情况进行了稽查,重点稽查了矿业权价款、育林基金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成项目。稽查中发现各地共欠解上级分成收入万元。我局以厅文责成各地于6月30日前足额将欠解上级分成收入全额划解至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对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盲区开展了稽查。对韶山管理局XX年度和2012年度的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开展了稽查。稽查发现该局XX 年度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6万元,责成该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省国土资源厅XX年度和2012年度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开展了稽查,现正在办理后续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稽查“回头看”。为确保稽查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对以前稽查过的执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四是积极开展了打击非税收入票据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精神,结合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要求,以湘财非税〔2012〕11号文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税收入票据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此专项行动实行专人负责,具体组织,狠抓落实。据了解,娄底市娄星区已侦破一个制贩假票重大案件,公安机关现已拘留涉案人员2人。《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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