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建设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03 07:27:53

  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月上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二、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根据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总支)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根据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居住区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联系对象。一般情况每名党员要联系1-2名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收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2、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在职党员社区奉献日”,“献爱心送温暖”一系列活动,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3、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有关要求,帮助他们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将联系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4、党组织每半年通报一次联系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作为年终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

  2、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委的同意。

  3、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4、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5、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委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小组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党委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在方法上要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审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委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党委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党委。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党员除外),党支部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措施。

  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

  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按照法规、制度、程序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3、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十条禁令》中的规定。

  4、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实行亮证办公,服务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等。

  5、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并通过民主生活会,严格检查自己,开展相互批评,发现违法违纪者,立即跟踪追究、严肃处理。

  十、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有电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播放计划,严格播放、收看纪律。按计划组织好片源,每月播放不少于一次。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专人负责,认真记录播放内容、收看讨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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