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朝阳区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我立足本职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人为本,依托社区,在“三为主”上抓落实,使得我区的计生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我们始终坚持落实以社区书记亲自抓、计生主任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区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区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圆满的完成了区党委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
2、计生指标完成情况。全区总人口数为87440人,已婚育龄妇女数为20296人,人口出生数为352人,其中一孩出生345人,二孩出生7人,出生率为‰,计划生育率为99%,出生婴儿性别比93:100,自然增长率为‰。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的指标。
3、新版《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根据《黑龙江省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的需求,和村级日常计划生育管理的需要,对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卡登记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要达到要求:统计数据准确,最终做到“三点成一线”;《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填写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项目填写齐全。搞好各项摸底工作,要求底数清,不错、不漏、不瞒。
4、2010年下半年在全国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确保特别扶助制度落到实处,让这些家庭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和补偿,起到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我区办事处认真做好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数确认工作,确认了6名。
5、扎扎实实开展计生服务工作。我们根据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认真开展“三查”工作。组织市计生服务站和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小分队,深入到各社区免费为全区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先后为965名妇女做了妇科检查,既方便了群众,又保障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
6、我区计生协会严格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标准,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使协会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发展新会员278人,累计协会会员6573人。
7、加大以《人口法》和新的《省计生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计生协会成立日、“”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中,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加强平时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我们组织计生干部、计生助理员深入重点人群家中进行宣传,做到了“三上门”,即:送《条例》政策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二是注重阵地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人口学校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等,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达90%,群众应知应会率达85%。各社区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计生工作有关情况按季度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还开展“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今年以来,各社区居委会人口学校对重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省计生条例》、《人口法》、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的系列化培训,共办培训班9期。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8、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认真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坚持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促规范,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清查流动人口200余人次,对无证人员督促限期办理,先后为20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孕检和妇科病检查,为流动人口的儿童32人进行了通知、接种。
一年来,在开展计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群众婚育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社会抚养费收缴力度不大、协调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决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深入开展计生“三好一满意”活动,扎实工作,力争在2010年把我区计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XX年年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计生局的指导下,在区党委、区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在控制人口增长,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上,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各项指标。在加强综合治理,强化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计生优质服务,不断改善优质服务条件和服务环境,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现汇报如下: ·家电维修服务站工作总结 ·农委年度工作总结 ·义工联合会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物业管理工作总结 ·2010年度老干部工作总结 ·2010年电话部工作总结 ·2010年生产企业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社区居委工作总结查看更多>> 部门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期初全区总人口为87241人,据不完全统计期末人数为87144人。育龄妇女25289人,已婚育龄妇女20109人。XX年年度出生人口为773人(其中一孩出生人数769人,一孩率为%,二孩出生人数为4人,二孩率为%),死亡人数为277人。今年违法生育4人,计划生育率达%,违法生育处理率为100%,违法生育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10 %以上。今年女性初婚208人,其中23岁以上人数为134人,晚婚率为%。全区育龄群众采取各种节育措施共19867人,(其中女扎2761人、上环16939人、药具167人)。当年落实女性绝育4例,安置宫内节育器413例。
二、XX年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1、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年初我区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纪检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专职抓计生工作。今年,按照区党委、办事处的安排布置,抓好了“四个落实”,一是领导精力落了实。二是工作措施落了实。做到了发现情况早,信息反应快,提供情况及时,敢于攻克难关,全心全意为育龄妇女排忧解了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了处理严格,不徇私情,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目标考核落了实,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四是工作经费落了实。
2、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区党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优质服务工作,召开了各种会议,对创优工作进行了宣传发动。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优生优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并结合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新《决定》、《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更新了男女平等的婚育观念,女孩在社会各界得到了广泛关注。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增强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同时组织计生办和区属相关部门为育龄群众送去了各种计划生育宣传品,使群众能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知识和咨询服务。今年在健康查体中,共计查处有问题有328人,其中囊肿3人,心脏病变1人,乳腺增生14人,子宫肌瘤2人,妇科炎症192人,乳腺肿物待查6人,环下移5人,高血脂2人。对经检测患有妇科炎症的192人,我们实行了跟踪服务,积极为她们提供治疗办法,定期组织她们到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复查,现基本治愈的150人,42人在治疗之中。免费向育龄妇女发放药具,积极向广大育龄妇女介绍长期避孕方法对他们的好处。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引导下,有27名已婚育龄妇女采取了放环措施。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今年我区的宣传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服务先行。在计生工作中,计生宣传着力体现服务性,由过去的重视法规宣传,转变为融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新型的生育文化为一体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方式上体现针对性,结合我区实际,因人施教,分层培训。特别是在人口清理过程中,全区共召开各种会议58次,接待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宣传内容主要是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不是放松了,而是比以前更严了;宣传多生一个子女给国家增加的负担要比个人承担的那点要多得多;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开展优质服务等等。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区办事处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决定》精神。市人口计生局在全市开展了学习中央《决定》的知识竞赛。各社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由区计生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了由成员单位参加的“关爱女孩行动、便民维权、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世界人口日一条街宣传活动,活动采取宣传车、展板、政策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发放避孕药具等形式开展。全年共组织6次上街宣传,书写标语100多幅,办专栏4期,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学习和宣传,计划生育干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群众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自觉地监督我们的工作,对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计生优质服务环境
1、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我们利用每月的计生专干例会,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同时要求各社区每季度必须对政策照顾生育、违法生育、违法抚养处理情况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从而增强全区计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规范收费程序,社会抚养费由计生办统一收取,同时在社区干部会上强调,以后违法生育对象交款一律到计生办交款,不得由社区干部或机关干部代交。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其成为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计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避免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使行政执法规范化。
3、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罚力度。今年区党委、办事处对历年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按规定给予处罚并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严格按照“七不准”省的“六不准”规定,严格执法程序,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完善举报制度,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现象。 ·家电维修服务站工作总结 ·农委年度工作总结 ·义工联合会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物业管理工作总结 ·2010年度老干部工作总结 ·2010年电话部工作总结 ·2010年生产企业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社区居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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