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7-28 02:57:54

xx年,在团市委的关心支持和x市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x团区委作为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按照“平安x市”建设及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将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中的重要工作事项纳入x共青团xx年工作要点及《x团区委xx年折子工程》,以“完善制度性安排”为核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在各项工作中延伸工作思路、拓宽服务手段、丰富活动载体、完善工作体系,努力在我区青少年权益工作中构建“党政领导、群团推动、社会协同、青少年自护”的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的新格局。

  一、x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概况

  一年来,x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全区共有“两办”委员单位40家,青少年事务联席会委员单位10家;“x市青少年权益工作试点社区”6个;社区青少年星光自护学校3个;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受聘法制校长总人数为108名(11人兼任两所学校法制副校长);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青联委员中聘请x市“青少年成长导师”40名。截至xx年底,x市在学校、社区累计共开展大规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次,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项,受教育学生人数15万人次(其中举办讲座550场次,受教育师生8万余人次);开展自护教育活动200余项,教育覆盖面达100%;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100余次,参与学生人数2万余人次。

  一年来,x共青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合力为源,构建起无缝衔接、运转协调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制机制;二是教育为本,夯实环环相扣、科学有效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性工作;三是服务为先,着力加强各类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体系建设。

  二、xx年x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一)完善制度化安排,建立青少年事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格化青少年权益工作协调机制

  通过深化“x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调委员会”的组织职能和社会职能,统筹建立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网格化协调联动机制。

  x团区委重新规范、修订《x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由31家增补至40家,并将17个镇、街道主管副镇长(副主任)新增为区未委会委员;成立由承担青少年权益工作核心任务的10家委员单位组成的x市青少年事务联席会,探索建立青少年权益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全区工作力量,共同联手打造合法、有序、有效的罪错青少年教育管理“一条龙”司法渠道,推动中小学校法制校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尝试订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部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委员单位工作职能、量化考核标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能够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制度、有考核、有专人负责。

  同时,x共青团积极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业社会组织和队伍,与区社会工委联合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x市社区青少年管理与服务项目》,加强社会支撑体系建设。在高校成立首批“社区青少年帮扶公益实践团”社工团体,通过采取政府购买社工团体公共服务方式在首批6个试点社区(村)实施服务项目,大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引导、帮扶工作,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

  2、深化工作渠道,完善立体化青少年权益工作联动机制

  17个镇(街道)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于2011年成立镇(街道)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并通过建立“x市青少年权益工作试点社区”的工作模式,着力推动资源到底、措施有效的“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青少年服务机制。不断完善社区青少年权益工作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分挖掘社区(村)在服务青少年权益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镇(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全部能够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南口镇南厂东社区组织开展的“青春健康家长课堂”活动、依托x市“青苹果之家”开展暑期活动,城南街道昌盛园社区开展的“独生子女讲座会”、“我心中的英雄”中小学生演讲比赛,东小口镇天通北苑第二社区青少年“六合棋”比赛等各镇(街道)开展的活动都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积极探索、总结

试点社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有益做法,完善团组织服务、支持基层权益工作的方法和载体。

  3、优化成长环境,初步建立青少年利益诉求沟通机制

  自xx年以来,共青团系统开展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倾听青少年心声 服务青少年成长” x共青团“倾听”活动,初步建立起反映青少年利益诉求的沟通机制。x市“两会”期间,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呼吁青少年相关议题达3个;截至12月底,共青团“倾听”活动累计共举办13次,涉及中小学生、社区青少年、农村青少年、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团代会代表、企业青年、志愿者各类青少年群体,参与人员达900余人,倾听嘉宾累计参与113人次,在全区营造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注青少年普遍诉求的社会氛围。同时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中聘请了40名x市“青少年成长导师”,为青少年提供切实帮助。

  (二)夯实基础工作,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建设

  1、校内校外法制教育各有侧重

  联合公、检、法、司在校内推进法制校长工作落实,法制校长来源单位与区教委、主责学校有效对接,并在寒暑假前组织法制校长集中开展普法讲座,协助学校进行治安隐患排查。中小学校法制校长配备率达到100%,且全部能够入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区108名法制校长在118所中小学校内讲授法制教育课500余次,平均每人每年授课4次;区公安分局还派出400余名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配合各校法制校长开展日常工作。团区委、区教委、区少工委联合在各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了“增强法治观念 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和“法律在我身边”法律案例故事征集活动,筑牢违法犯罪的坚强思想防线,营造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氛围。

  同时,x市积极开展“星光青春保护”行动,于寒暑假期间在各镇(街道)开展校外青少年自护教育,由社区青少年“星光自护学校”举办xx年自护教育讲座《社会与校园安全》、《意外伤害防范》12场,发放《小学生自护教育手册》,培训中小学生1200余人次,提高青少年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受到师生及家长一致好评。加强三所社区青少年星光自护学校建设,能够做到“有工作机构、有经费保障、有教学场地、有教材教具、有师资队伍、有工作制度”。此外,组织200名青少年参加x市市暑期“青少年远离香烟”、“青少年禁毒教育”夏令营活动及禁毒宣传及踏查活动。各中小学每学期能够坚持开展1次以上自护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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