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经省安委会考核,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获得优秀等次。主要工作和成效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得到较好落实
xx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261起,死亡412人,重伤883人,经济损失万元,同比分别为%、%、 2%、 %。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3起,死亡27人(其中建筑施工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经济损失万元,同比分别为%、平、-50%。火灾事故302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万元,同比分别为%、-60%、%,未发生生产安全火灾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919起,死亡378人,经济损失万元,同比分别为 %、%、 %。农业机械事故14起,死亡4人,经济损失万元,同比分别为 180%、-20%、%。水上交通事故3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万元。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各项相对控制指标下降幅度均超过省下达的比例。
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力度明显加大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纳入全局性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形势,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全年先后有4次政府常务会议和2次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4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带头抓好各自分工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长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督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xx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属开发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意见》、《扬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多份规范性文件,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推进,构建了科学的制度性框架。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入开展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全市快速响应,层层落实,将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政府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了“打非、治违、抓认识”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市安委办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方法、步骤和重点内容作了进一步规定。全市上下全面发动,周密支部,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安委办监督协调、各方面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是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拳出击。市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公安、建设、安监、交通、海事、消防、质监、国土、经贸、水利、农机、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牵头的14个执法行动专项指导组。市安委办结合各阶段工作重点,多次支部综合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据统计,1-12月份,全市共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66712个,其中打击“三无”生产2888个,打击“死灰复燃”365个,打击“事故瞒报”3起,打击“抗拒执法”10起,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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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规范深入。市安委办专门制定了《扬州市xx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企业“自主排查、主动报告、积极整改、规范建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的有效形成。市安委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合力推进。公安部门严格整治了非机动车闯信号、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针对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混乱、隐患较多的实际,联合开展了校车专项整治。消防部门对5000多家单位开展排查,重点整治了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和高层及地下建筑的火灾隐患。建设部门对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加强治理。交通、海事部门通过错时巡查、动态监控、水陆同步检查等措施,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农机部门对变型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以及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行驶作业进行了集中治理。xx年全市共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87897项,整改84292项
,整改率达到%。全市挂牌重大隐患24条,其中,省、市级挂牌隐患8条,县、区挂牌督办隐患16条,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是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成果丰硕。以营造“关爱式”安全文化为宗旨,通过多种手段、多种载体、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了“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两名选手被省安监局和省总工会联合评为二等奖;开展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文艺汇演,其中两个节目参加国家评选,分别荣获银奖和优秀作品奖;支部开展了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荣获了全国优秀奖。此外,还支部开展了百家企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月集中咨询日、“安全诚信企业”创建、市民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等一系列活动,弘扬了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我市被国家六部委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
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同步推进
全市以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要求实施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市安监部门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性要求。7个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得到不断壮大,化学工业园区安监局还受市安监局的委托,对园区企业依法开展了行政执法活动。继江都之后,宝应、仪征等地相继在所辖乡镇建立了安监站,全市84个乡镇(街道)有专职安全监管人员202人,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市政府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以及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管装备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长幅度在20%以上。《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经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并通过,为专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我市还通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注册安全主任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安全技术服务。
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xx年,全市重点加强了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推进力度。以市长令形式出台了《扬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全面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市安委会制定了关于宣传贯彻《暂行规定》的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编发宣传手册、报纸刊登解读、强化监督检查以及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迅速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各项内容和要求逐层逐级加以宣传和贯彻。开展了两次规模较大、程序严谨、内容规范的安全生产专家检查,在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上进行了有力探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在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中从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安全投入、劳动防护、现场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对照《暂行规定》加以完善和改进,已有33家危险化学品星级企业、12家烟花爆竹企业通过了评定,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树立了典型和标杆。市安监部门针对企业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实际状况,开展了3个月的专项监察,共监察32家外包作业单位,查出相关问题331项,涉及整改项目186项,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外包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