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5 22:38:00

为深入贯彻旗委、旗政府“机关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努力营造高效、廉洁、和谐的畜牧业发展环境,根据旗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全旗畜牧系统范围内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现结合畜牧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旗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进作风、优质服务、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切入点,以“强化管理,创建和谐高效服务型机关”为主题,全面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畜牧业服务水平,为实现全旗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全系统要实现:

一是工作要有新作为。要紧紧围绕畜牧业中心工作,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加强管理,确保全旗畜牧业工作在家畜改良、动物疫病防治、草原保护与建设、牧区经营管理、家庭牧场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机关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实现新跨越。

二是服务环境要有新优化。要围绕创建和谐高效服务型机关,着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做到行政执法文明、公开、公正、规范,工作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明显加强。

三是职工队伍要有新形象。要围绕树立机关新形象,打造一流畜牧业服务队伍的目标,努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注重实干、与时俱进的高素质、复合型职工队伍,使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是各项工作要呈现新局面。要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把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集中体现到畜牧业各项工作中,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及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互动效应,努力开创畜牧业系统机关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活动任务和步骤

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即宣传教育、查摆分析、整改巩固和总结考评四个阶段。

宣传教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1、成立领导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畜牧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督查全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王金宝

副组长:图门、呼格吉勒、布仁

成 员:巴彦朝格图、刘文忠、贾天才、房文军、赛音巴雅尔、魏景钰、高明文、哈日巴拉、巴拉、满都呼、富荣、韩英慧

领导小组下设“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总结、汇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布仁(兼),成员:韩英慧、石景君、萨日娜、张国忠、乌英嘎、萨仁高娃、额尔敦巴雅尔

2、召开动员大会 。为使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向大家及时传达旗委、旗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本单位活动内容。

3、组织学习讨论。制定学习制度,以股站为单位,每周四下午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活动日,日常以自学为主。重点学习xx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xx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旗委、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阿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令》以及《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之制度》、《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讨论活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的思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于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来。

查摆剖析阶段(4月1至4月30日)。

针对畜牧业管理工作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征求意见,查摆剖析。

1、畜牧业管理工作方面,要紧密联系工作职能和岗位实际,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的基础上,以局、各股站室包乡干部为主力,以各自分管的业务为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农牧民群众中采取发放问卷、实地调查的方式广泛征求广大农牧民群众对畜牧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征集改进畜牧业机关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畜牧业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工作重点,广泛查找动物防疫监督、种畜禽管理、草原监督管理、牧民负担监管、草原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摆本单位在执行旗委、政府畜牧业重大决策中是否存在政令不通、落实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单位组织、工作纪律涣散和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风气不正、精神不振的问题;行政执法局及站所是否存在依法行政意识淡漠、执法程序有误和执法不够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在畜牧业行政审批和畜牧业服务中是否存在不按服务承诺办事,超期办结和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的问题;是否存在基层农牧民群众反映的涉牧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问题。

2、干部管理方面。重点是环节以上干部要通过局、股站室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自查等方式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摆执行旗委政府决策部署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是否严格遵守旗委、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在畜牧业项目建设中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管理各项规定;在廉政建设中是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是否做到勤俭节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

整改巩固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

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整改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1、认真进行整改。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畜牧业工作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在摸清事实,法律授权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逐一整改。在整改中要注重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制度建设、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属于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属于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要抓紧整改和完善。

2、全面推行旗委提出的“五办”工作作风。即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涉牧问题,要高效快捷“立即办”;对反映的老大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条件暂时不具备或一时难以解决的涉牧问题,要创造条件“分步办”;对因职能交叉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督促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解决的问题,要合理透明“公开办”。

3、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通过制度建设和规范行政服务行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完善首问责任制度。严格按照《旗畜牧业局首问负责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首次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要使用规范的机关接待用语,热情接待来访客人,自觉做到有问必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不属于自己职权的,要向当事人讲清办事程序,协助当事人联系到具体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事件的发生。

二是完善公开承诺制度。按照法律授权的畜牧业职能和年度完成目标,确定社会承诺事项,明确各项承诺事项的责任人、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强化限时办结制度。局属各职能股站室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对承办事项要严格按照办理程序限时办结,不能办结、又没有及时说明理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严格考核评议制度。安排一名分管局长抓系统内年度考核工作。对局、各股站室、基层畜牧兽医站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要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对评议结果予以归档保存。

五是强化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各股站室职能,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度、职工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松散的问题。

六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机关作风建设决定着办事效率,影响着廉政建设,关系到发展环境。因此,要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一项zz工作、中心工作长抓不懈。要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便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度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切实形成干部有行为规范,工作有制度规范、运转有程序规范的高效运行机制。

总结考评阶段(11月初至12月末)

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总结、评比。评选出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为加强对单位作风建设的领导,旗畜牧业局已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各局、股站室、各畜牧兽医工作站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要把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并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 要保证学习查摆效果。学习要贯穿活动的全过程,主要采取职工自学和以站室为单位集中学习的形式进行。学习要严格做到有学习笔记,副股级以上干部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体会,一般干部职工学习笔记不得少于8000字,撰写一篇不少于XX字的学习体会。副股级以上干部的学习体会要于4月10日前交到局办公室。草原监督管理局、各站及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将本单位整体和副股级以上干部个人剖析材料于4月29日之前报到局办公室。

(三)坚持监督检查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事关机关形象和经济发展大局。局活动领导小组要通过集中检查、随即抽查等方式,对整个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对局机关干部,尤其是环节以上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妨碍优化发展环境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认真搞好活动总结工作。要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认真回顾、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到畜牧业各项工作中去,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全旗畜牧业工作平稳、健康、高效、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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