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精神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x纪发〔XX〕16号)及xxx省基层财政管理处《关于做好“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为确保我乡“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实现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逐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村财乡代管村用”是指在不改变村、支两委资金和财物所有权、使用权的前提下,将“村两委”财务由乡财政所进行统一代管的一种方式。“村财乡代管村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实行“村财乡代管村用”,必须充分尊重村(包括村民小组,下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愿,以不影响农村稳定为前提,采取鼓励而不强行,引导而不干涉的方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及其财务管理状况确定实行“村财乡代管村用”的内容和方式,不搞一刀切。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收入少、收不抵支,财务混乱的村,必须实行“村财乡代管村用”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对集体经济发达,财务规范的村原则上要求实行“村财乡代管村用”。
(三)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一是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二是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权不变;四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批权不变;五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的作用,加大财务公开力度确保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村财乡代管村用”的管理范围
“村财乡代管村用”的管理范围是全乡7个行政村级组织的资产、财务、资金。具体包括: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村组各项承包收入,“一事一议”资金,租金收入、土地征用补偿费,财政补助资金,集体积累资金,归还的应收款及欠款,借款及贷款,各种捐助资金,变卖资产收入,其他资金收入等。
四、“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村级资金和财务。集中时间,组织专业人员,对7个村现有集体资产和XX年以来集体财务状况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乡镇、村的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二)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下同)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后,正式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委托乡财政所代理村集体财务。
(三)清理旧账,设立新账。在对原有村集体财务账户进行清理、核实、撤消的基础上,乡财政部门设立村集体财务的专户专账,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规定,实行分村管理和单独核算。
(四)规范收支程序。上级财政拨付的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等集体资金,直接存入乡财政设立的专户,并分账核算,由乡财政所代管账务。村设立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开支,由村报账员按照有关程序到乡财政所报账。村级级资金支出坚持一支笔签字。村集体主管财务负责人应在审批权限内审批,支出金额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由村集体负责人和村理财小组研究审批。每月底,各村都要将本月收支经村民理财组审理(理财组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理财组不予通过的由经办人自己负责,通过的要加盖理财章。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
(六)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已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还未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由各村民小组推荐候选人,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及其成员。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审核公益事
业项目投资的一些大额专款专出,督促财务公开等。在理财小组成员中须保证每个村民小组有一人以上,小组成员总数不得少于3人并必须是奇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报帐员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村理财小组主要负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控制。
(七)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村集体
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要科学合理编制村级预算,通过预算强化事前监督。
2、规范财务开支程序。
3、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开。
4、加强部门的审计监督。
五、“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乡成立“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乡人大副主席、财政所所长和党政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乡纪委、财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时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分步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10日)。搞好政策宣传,消除各种模糊认识。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财乡代管村用”的重要意义。加强村组财务管理是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的基础,是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乡党委、政府对“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通告等形式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争取广大群众和村组干部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自主理财的参与意识。
2、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1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制定“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特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