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我县围绕“苦干三五年,实现再翻番”的战略目标,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强化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发展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龙头企业,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快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发展现状
我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0个。其中专业合作社51家,较XX年新增36家,入社社员11857人,从本地收购农产品48250万元,销售收入52245万元,组织自身利润1050万元。范水湖西水产养殖合作社、曹甸机插秧合作社、柳堡水产流通合作社和夏集正兴畜禽产销合作社荣获了市“四有”合作组织称号;专业协会29家。入会会员17767人,从本地收购农产品92917万元,销售收入198373万元,组织自身利润1551万元。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拥有资产18984万元,拥有注册商标19个,共带动农户万户。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注册登记的有76个,占总数的95%。其中7个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占%;2个在科协登记,占%;11个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占%;56个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占%。
全县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8家,较XX年新增1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全县龙头企业经营种植业产品的有56家,经营畜牧业产品的有3家,经营水产品的有3家,经营林产品的有5家,其它1家。龙头企业拥有资产总额亿元,全年销售亿元,上交税金7768万元,实现利润9645万元,创汇8010万元,带动农户万户。
二、主要类型和特点
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两种。主要行业构成为种植业25个,占%;畜牧业19个,占%;渔业14个,占%;林木业4个,占5%;其它18个,占%。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创建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组织类型:
(一)龙头企业链接型:如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泾河镇鸽业协会是由市级龙头企业久久鸽场和胜九鸡鸽场及全镇百对以上养鸽大户共同发起组建的,现拥有会员300人,年销售500万元,组织自身利润30万元,带动农户500户。
(二)政府部门依托型:如水泗荷藕协会是由原水泗乡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发起创建的,它为我县荷藕产业的发展,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连接着基地、农户和市场,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较成功的范例。现有会员324人,从本地收购农产品900万元,会员销售1000万元,组织自身利润50万元,带动农户3500户。
(三)农技人员示范型:如宝应县金禾西瓜经济合作社是由农技人员吴万明、王述富发起,他们户均种植西瓜20亩以上,单西瓜一项户均纯收入在2万元以上,他们不仅自己富,还带领群众富,刻苦钻研栽培技术,认真培训农民,形成了一套适应本地栽培技术的方案,多菱整枝,多次座果,多茬次种植,嫁接无土基质育苗等,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无公害食品,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并注册了“金禾”牌西瓜商标,实现了农业的企业化经营, XX年春提早棚式西瓜面积发展到8000亩,种植农户2200户,产量XX0吨,产值2300万元,初步形成了“金禾”西瓜产业化。
(四)种养大户领办型:如鲁垛兔业合作社是由该镇神龙肉兔养殖场场长蒋承明发起,以省农科院为依托,以弱势群体(外出无门路,打工无技术)为对象,以四个统一(统一供种、统一培训、统一防(治)病、统一购销)为目标,以规模和天女散花养殖相结合为模式,现有社员250人,资产总额达100万元,年销售肉兔30万只,销售额300万元。遍及鲁垛、西安丰、夏集、沿河、泾河、望直港、柳堡七个镇及友邻楚州等地,探索出了一条自我发展,致富农民的好路子。
(五)农民经纪人合作型:如射阳湖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是以经销农副产品的农民经纪人为主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有会员530人,其中跨镇15人,跨县2人,今年从本地收购农产品2500万元,销售2900万元,自身利润54万元,带动农户XX户。经纪人组织起来后基本做到了行业自律、有序竞争,促进了流通,保证了地方稳定,也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我县龙头企业主要特点有:
(一)基地建设逐步优化,订单农业稳步发展。建立龙头企业本身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已成为龙头企业发展的共识,荷仙集团、华贵公司等一批荷藕加工龙头企业主动与荷藕种植重点镇、村、大户签订荷藕收购协议,落实种植面积;永顺泰(宝应)麦芽公司秋播时与范水、柳堡、沿河等镇签订大麦收购协议,承诺每斤比小麦价格高元收购啤酒大麦,落实面积近万亩;银宝公司、金夏公司与棉农签订购销协议,落实棉花面积,承诺比周边地区每斤高—元收购棉花。
(二)提高质量标准,打造名优品牌。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农业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我县建立了农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和全县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定期集中交流,解决有关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观摩、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呼吁广大农民坚决禁用高毒、高残农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今年顺利通过了“康安”牌无公害大米,“荷仙”牌莲藕系列产品等认定。有了丰富的产品资源就可以注册产品商标,实现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宝应的泾河西瓜就是一个成功事例。XX年新增36个品牌,其中无公害产品28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产品3个。
(三)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多元化人才。荷仙集团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吸纳引进各类人才,积极实施人才战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XX年,集团从大专院校、人才市场共招聘了40多名技术人员,目前集团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00多人,其中,中级技术人员100多人,高级技术管理人员16人,外籍食品专家8人,拥有技术工人2480人,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不惜重金引人才。集团从XX年开始高薪聘请了8名日本国食品技术管理专家常驻集团,负责新品开发、技术创新、经营管理,使集团与国际市场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关系;二是岗位培训育人才。集团聘请有关专家坚持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XX年,集团邀请了商检部门、质检部门进厂为职工进行讲课,共举办各类技术讲座3期,参训人数3000多人次。同时定期选择一批生产工人外出培训,为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保证。
三、存在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是近年由农民自发发展起来的,有些问题已经制约了其发
展。
1、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决策不民主。一是制度不健全,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如议事制度、监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还有部分专业合作组织未设财务管理机构和监事机构;三是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
2、会(社)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这就造成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品种的种、养、加模式技术缺乏,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3、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绝大多数合作组织规模小,全县80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会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只有7个,100人以内还有30个,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目的,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业利用“三资”
近年来,我们将农业招商引资、引导“三资”(民资、工商资本和外资)开发农业作为解决农业资金投入不足、增添农村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来抓。在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农业利用“三资”、有机农业园区招商引资的意见,加大对农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活动,以有机农业园区为载体,8月8日召开了宝应有机农业暨项目推介会,10月份先后两次举办了台湾和上海客商宝应农业专题推介会,较好地宣传推介了宝应农业。收集整理了一批有价值的农业招商项目,印发3000本《农业招商指南》,刻录500份光盘,编制了5000份“宝应县农业优势项目”。目前全县已经形成了以“一区五园”为主的农业园区格局,深度开发农业资源和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近10万亩,促进了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效益的提高,推动了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宝应县的农业利用三资工作,特别是外资工作,在全市完成较好,受到了市领导肯定。
XX年完成部门招商引资2736万元,占年初目标的228%,其中外资项目155万美元,占任务的775%。全县农业利用“三资”144个项目,共计投入亿元,占市下达目标的%,其中:民资和工商资本132个项目,投入亿元,增长%,农业利用外资12个项目,投入944万美元,增长%;144个项目中,种植业58个项目亿元,林业9个项目1亿元,水产50个项目7199万元,园艺业14个项目5189万元,畜牧业13个项目2963万元;132个民资和工商资本项目中,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有14个,共投入亿元,其中投资最多的维盛板业有限公司到帐资金达8500万元。
虽然我县今年农业利用“三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单个项目规模小,利用外资总量少,农业三资企业带动农户致富的效果不太明显。
XX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我们将围绕农业增加值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00元、农业项目引进民间和工商资本4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4个等目标努力开展工作,主要思路是:
1、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培育与发展事关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象抓招商引资那样,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切实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来抓。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摸实情、办实事,及时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对于县重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产品出口以及体制创新、科技进步、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县财政支农资金重点向龙头企业倾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县重点龙头企业奖励基金。鼓励支持县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通过订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牵头领办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广大农户组织起来,按照省委办公厅[苏办发(XX)8号]《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县镇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把好事办好。一是用“以奖代补”形式,解决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资金。二是落实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县、镇财政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将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信用贷款。三是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输政策的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运输,享受江苏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