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切实抓好招投标制度、业务、监管各项工作 ,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8至12月份,共实施招标9次,市场价2782万元,实际支付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为%。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公共资源的招投标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共利益。主要工作情况是:
一、完善机构建设,完成组建工作。
根据市委n届第n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8月份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成立后,首先着手组织人员到招投标工作运行比较早比较成熟的浙江萧山、绍兴等地及周边县市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运作经验,为下一步我市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运作奠定基础。回来后,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一是完成了借调人员工作,先后调进工作人员两名,充实了队伍。二是起草制定了《关于对全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政府领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了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明确了管理范围。三是专门召开了职能移交会议,实现了职能、人事、财务、资产的移交工作,完成了党组织的完善和党员组织接收工作。
二、加强硬件软件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
为使招投标各项工作走向正规,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财政投资17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评标室开标室,设立电子大屏,用于信息发布和开标过程的公示。将专家评标区设置成相互独立的区域,并装备先进的技术设施对整个招投标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开标结果扫描复制,下一步待专家库建成后对评标专家实行电脑随机抽取,临时通知,用无情的电脑来控制有情的人脑。网站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正在进行,建成后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招投标各方操作,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对全市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进一步创新了管理体制,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推行“阳光工程”建设的主旨。
此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注意加强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组织工作人员拓展学习层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从“软件”上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招投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1、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市实行招投标综合监管的工作实际,借鉴和吸取外地的先进经验,依法制定了基本的招投标办法,对招标范围、规模标准以及监督管理体系均作了规定,在交易规则、监管范围、资格预审方式、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评标委员会组成上都有新的突破,对加强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效益,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规范操作程序。对招标公告、专家抽选、评标管理、中标公示制度、备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改,规范了操作程序,使招投标交易更加规范,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3、改进交易规则。积极推进招投标方式的转变,在一些项目招投标中实施了无标底招标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提高了招标的透明度,方便了竣工结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招投标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
1、强化日常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在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项目备案等重要监管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表格,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2、严格执法监督。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维护“三公”原则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XX年我市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专家库建设问题,仍滞后于整个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各项纪律,执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等等。为此,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如下:
XX年全市招投标工作总的思路将按照政府领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本着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着力于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操作规程,鼓励公平竞争,树立阳光形象,进一步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XX年年,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比较完善的招投标规章制度,下一步将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办法,政府采购办法,土地拍卖办法,产权交易办法,将各项招投标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招投标活动有法可依,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维护招标单位利益,维护投标方利益。
二、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各类招投标信息发布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公众对招投标监督参与度。一是对公告发布媒介进行调整,以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服务水平;二是通过建立《市招标投标网》,将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信用记录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告;三是信用记录公开。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四是坚决杜绝场外交易现象的发生,对应该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但不进入的,要发现一起查出一起。
三、加强专家库建设,促进科学公正评标。
调整和充实现有综合评标专家库,加强对评标专家资格认定以及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将逐步实行与省市专家评委总库的联网,解决本市评委类别不齐、人才短缺问题。建立专家自动抽选系统。避免人工操作,防止专家抽选中的腐败隐患。
四、加强对办公室及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督促工作
建立定期组织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对业务学习情况定期检查,促进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服务意识的提高,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