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8-09 09:03:46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煤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年初总体工作部署,脚踏实地,尽职尽责,付出了较多的努力和汗水,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上半年计划生产煤炭万吨。截至月末全市煤炭产量预计达到万吨,完成计划的%。
     (二)直属企业煤炭产量预计完成.万吨,同比增长.%。产值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销售收入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利润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税金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利润出现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银河公司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整体出售”退出国有的改制方案,委托某省东洲拍卖行于月份、月份分别进行公开拍卖,受其影响全矿停产近一个半月,由于这期间发生的井上下维护费、动力费、公司、矿井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费等原因影响了利润。
     (三)完成全市级质量标准化规划检查验收工作,共有处矿井达到市级标准,其中有处矿井达到省级标准。
     (四)完成了期矿长资格培训班的调学和预培矿长的资格审查工作,其中有名预培矿长经审查合格,并送省培训。完成了期三、四级培训中心教师培训班的调学和人员选送工作,全市共人参加培训。上半年共举办三级培训班期,培训通风安全工班期人,培训信号把钩工期人。
     (五)为户煤炭经营企业免费进行了煤炭经营许可证复检,为户企业新办了煤炭经营许可证。
     (六)上半年招商引资已完成万元,完成计划的%。
     (七)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书式年检已结束,现处于现场检查阶段,目前,已现场检查处煤矿。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上半年的工作情况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市煤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某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突出“一通三防”重点,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和责任追究力度,尤其是全省安全工作暨煤矿质量标准化双矿集团现场会议后,针对当前的煤矿工作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全市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纳入主要日程,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县、区煤管局作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责任,强化了“两级管理、三级负责”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作用的发挥,对全市煤矿实行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后,煤矿安全工作得到更积极有效地开展,安全包保责任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煤矿安全例会制度有效运行,市煤管局每月召开次县区煤管局长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工作,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召开次局长安全办公会议,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每月进行次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督导安全整改工作,有效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二是严细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定了《双鸭山市煤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办法》,将煤矿安全工作纳入县(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主要内容,将安全指标细化分解,实行一票否决。每月分别从个和个方面对各县、区政府和煤管局进行考核,年终进行总评,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及结果。每月对全市煤矿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次通报,增强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严把春节后开工验收关。制定了严格、细致、科学的春节后的开工验收标准。对申请开工矿井,严格执行县(区)、市两级开工验收制度,开工验收工作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把住煤矿安全生产的准入关,促进了煤矿安全综合素质的提高。四是组织开展了不间断的安全检查活动。坚持安全一抓天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制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隐患整改实行闭合制度,省级以上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县(区)煤炭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县(区)检查发现的问题,由驻矿安全监督员负责落实整改;驻矿安全监督员检查发现而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县(区)负责督导落实;县(区)检查发现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市煤炭局负责督导落实,逐级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的隐患整改进行跟踪问效,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制定了《双鸭山市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处罚规定》,对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执法不严、酿成重大事故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公开查处,从严处理。特别是 “五一”和 全省安全工作会议暨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双矿集团现场会期间,全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节日期间不放假,层层部署,周密安排,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和方法,排查安全隐患,保证节日期间安全,为全省安全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对矿井进行科学分类,分级管理。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程度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矿井安全综合条件,对矿井进行科学分类,划分为安全风险重大矿井、安全风险一般矿井、安全风险较低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四类,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重点监察。安全风险重大矿井县、区每周检查次,市煤管局每月检查次,检查覆盖面达到%;其它矿井县、区每月检查次,市煤管局每季检查次,检查覆盖面达到%。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进行升级管理。
     六是加大了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制定了《双鸭山市煤矿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煤矿安全事故进行逐起追查。除依据国务院号令、《双鸭山市地方煤矿“一通三防”安全责任事故行政处理暂行规定》和《双鸭山市煤矿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县(区)政府、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人的责任外,对发生次死亡人事故的煤矿,停产整顿个月;发生次死亡人事故的,停产整顿个月,并经县区、市两级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煤矿发生一次死亡人以上事故,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关闭。
     七是强化了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对隐患跟踪问效,建立了安全信息共享。编制了《矿井安全监察情况表》,以政府办文件下发了《双鸭山市煤矿安全检查信息记录制度》,

煤矿企业在显要位置悬挂安全检查隐患信息共享揭示板,规范各级监管人员到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使日常检查做到表格化、规范化,将安全监察引导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层面上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处理决定全部记入煤矿安全检查信息单,煤矿在信息单上如实填写整改情况。对煤矿再次检查时,将检查实际情况与信息单信息相对照,凡是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一律处以重罚。通过安全信息共享,加大了安全隐患整改和跟踪问效力度,切实促进隐患整改工作。
     八是突出开展了重大隐患的专项检查。市煤管局每月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每季进行一次通风系统审查,共检查矿井处次,进行通风系统审查次,审查矿井处次。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能力进行核定,并实行采掘工作面登记管理制度,对擅自增加工作面的矿井按非法生产处罚。凡是“一通三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有效地控制了“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针对双鸭山运输事故较多的局面,月份开展了“运输系统”专项检查;认真吸取七台河新兴煤矿和双矿集团东荣三矿事故教训,加强了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制定防治预案,对全市所有煤矿老塘空区、密闭、废巷和设备回撤以及火区进行了一次专项排查。查出隐患条,现全部整改完毕。对全市煤矿的矿与矿、井与井、生产区与老塘的地理层位关系进行了核实,检查了煤柱的留设,掌握了矿井地质资料。对存在水灾隐患的处矿井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并制定了切实的措施,在雨季来临之前,基本消除水患的威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制定措施,贯彻落实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对照煤矿安全长效机制,不断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制定落实措施,取得了实效。
     一是加强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管理。加强了对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驻矿安全监督员的考核培训。开展了矿长安全知识考试,加强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察。由井上到井下,随时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及操作水平,不合格的,吊销资格证,重新进行培训。强化了对驻矿安全监督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实行定期培训考试制度,考试不合格、考核不胜任驻矿安全监督员工作的,予以辞退。工资与考核挂钩,与监督监管作用的发挥挂钩,增强了驻矿安全监督员的责任感,发挥了驻矿安全监督员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了安全监管及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通过采取市、县(区)联合检查煤矿安全、面对面考核煤管局工作等措施,督促县(区)煤管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不断细化、不断深入、不断规范,使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加强对四级培训中心建设的监督指导,严格要求各县、区按四级培训机构建设标准上齐实验实作等基础设备设施。对培训教学,采取班中抽查方式监督各培训中心加强学员管理,教考严格执行分离,促进四级培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完善了五级安全培训监管体系,制定五级安全培训实施办法,加大了对煤矿五级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细化五级培训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目前,全市已有%以上的煤矿企业建立了五级培训场所,配备教学设备和设施,并设置专人具体负责,每班班前会抽出分钟时间,播放煤矿事故典型案例和安全知识培训光盘,讲解煤矿安全常识,使五级培训真正发挥了作用,提高了煤矿工人的自我保安意识和煤矿安全生产素质。
     二是加大了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煤矿安全专项基金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制定了安全设备、设施限期投入计划,由县(区)、市共同进行监督,到指定期限,对安全投入不足的煤矿给予停产整顿。对全市煤矿主扇监控器安装情况展开了全面调查,对因监测信号未覆盖等原因而未安装主扇监控器的煤矿,通过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通、电信等公司进行联系,采取加密信号或铺设通讯线路的方式加以解决,目前,此项工作仍在协商中。
     三是强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煤矿安全管理成绩突出的煤管局、煤矿企业以及安全监管人员给予了奖励。同时建立了双鸭山市煤矿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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