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 2004年全区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赤松组发[2005]12号)文件要求,街道党工委责成专人对2003、2004两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从我街道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够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实施专人负责,能够严格按有关规定收缴,使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部分离退休党员回归社区后组织观念淡薄,不及时参加活动,不及时缴纳党费,一些有固定收入的离退休党员不足额缴纳党费,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党费缴纳管理工作。另外一些下岗职工党员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更不愿意缴纳党费。一些流动党员外出务工,不能按时交纳党费。
二是存在跨季度、跨年度上缴党费情况。
三是人均缴纳党费数较上年度有所降低。
三、 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组织观念淡化,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个别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存在跨季度上缴情况。
二是跨年度缴纳党费和下岗职工党员的增加造成人均缴纳党费数下降。 2002年办事处组建时,各项工作均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制度还不健全,没有把把制度落到实处,致使2002年元党费在2003年才上缴到区委党费专户。2003年度区委党费专户上体现的党费总额是元,人均缴纳党费数元。元包括2002年党费元,2003年党费元,实际上2003年人均缴纳党费数为元.但2004年人均缴纳党费为元,仍比2003年有所下降。原因之一:由于二轻、经贸、供销系统的45名下岗职工党员和10名复员军人转入社区党组织,每人每月仅交纳元党费,原因之二:一些有固定收入的离退休党员由于我们不掌握其工资收入情况,仅根据其认缴情况收缴。
中共赤峰市松山区振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