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小学骨干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发布时间:2021-12-28 11:24:34

一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和学校的分配的任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 

一学期来,本人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下面是本人的教学经验及体会:  

1、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  

(1)课前准备,备好课。 ①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②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③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2)课堂上的情况。 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克服了以前重复的毛病,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数学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布置好家庭作业,作业少而精,减轻学生的负担。
 
2、要提高教学质量,还要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小学生爱动、好玩,缺乏自控能力,常在学习上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有的学生抄袭作业。针对这种问题,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并使这一工作贯彻到对学生的学习指导中去,还要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和帮助工作,尤其在后进生的转化上,对后进生努力做到从友善开始,比如,握握他的手,摸摸他的头,或帮助整理衣服。从赞美着手,所有的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所以,和差生交谈时,对他的处境、想法表示深刻的理解和尊重,还有在批评学生之前,先谈谈自己工作的不足。 
 
3、 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行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  

4、培养多种兴趣爱好,到图书馆博览群书,不断扩宽知识面,为教学内容注入新鲜血液。 
走进21世纪,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美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卢龙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注重实效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原则。 
5、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素质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经评审确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骨干教师考核由教育局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教师教育股和进校电大负责具体考核工作。骨干教师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本学年末或下学年初进行。 
考核内容有师德形象(20分)、履行职责情况(60分)、工作业绩(20分)三个方面,满分100分。 
1、师德形象(20分) 
按照卢教发[2005]73号、[2006]53号文件要求,骨干教师参加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17—20分,合格者13—16分,基本合格者9—12分,8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2、履行职责情况(60分) 
按照《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卢龙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重点对骨干教师履行职责考核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 
(1)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每年至少两节,县级骨干教师每年至少一节),授课范围可以是本校、本乡镇或本县同类学校。(10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本人准备好相关材料: 
a含公开教学内容、授课地点、授课时间、听课人姓名等内容的公开教学情况说明,并由校长或总校视导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b电子教案(附打印文本)。 
c课堂实录(光盘或录像)。 
考核时在查看上述材料的同时抽查听课人听课录、评课记录或听课人体会等材料并找相关人员座谈了解,视情况赋分。 
(2)承担下乡送教任务,每学年至少送教一次。送教形式可以为讲课、专题讲座、经验介绍等,送教范围为本乡镇或本县同类学校。(10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本人准备以下材料: 
a送课情况说明(含送教内容、时间、单位、形式、范围等),由送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b送教材料(电子教案、课堂实录、讲座材料、经验介绍等),讲课内容不得与公开教学内容重复。 
考核时在核实上述材料的同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视情况赋分。 
(3)承担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每学年至少指导三至五名青年教师。(10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本人准备以下材料: 
a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说明(含指导 教师和被指导教师单位、姓名、指导内容、形式、效果等),由被指导教师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b平时指导青年教师时的材料(如听课、评课、讲课、答疑等资料); 
c被指导教师的收获、感想等。 
考核时在查看上述材料的同时找相关人员座谈了解,视情况赋分。 
(4)参加专题培训情况(10分)。 
依据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情况(出勤、完成学时、考核成绩等)记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写出参加专题培训情况说明(含培训名称、地点、时间、课时、考核成绩等),考核时按省、市反馈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赋分。 
(5)继续教育或校本研修情况。(10分) 
骨干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或校本研修情况依秦教[2006]177号和[2006]45号文件规定,满10学分计10分,缺1分减1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准备以下材料: 
a本年度自我提高计划; 
b读书笔记、学习笔记; 
c参加校本研修资料。 
考核时依继续教育验证结果为依据赋分。 
(6)承担教科研课题情况。(10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准备以下材料: 
a承担课题情况说明(含课题内容、立项时间、立项单位、批准立项时间及单位、课题研究完成情况等)由所在单位主管校长签字、盖章; 
b课题研究资料; 
c立项批准及成果证书原件、复印件(含研究报告、相关论文等)。 
考核时在查阅上述材料的基础上找相关人员座谈,视情况赋分。 
3、业绩成果(20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本人准备好本学年获得的业绩成果及综合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 
考核时根据其业绩成果和获奖情况记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业绩成果包括教科研业务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评选的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优秀课件、自制教具、教案、论文、教学成绩、课题研究成果等,不同成果可以累计加分,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论文指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增刊或论文集上发表的无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论文无效。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3分,总校级1分。 
教学成绩:高考前三名分别加5、4、3分;中考前两名每次分别加5分,三至四名分别加4分,五至六名分别加3分,七至八名分别加2分;普通高中学年末检测前三名分别加4、3、2分;初中及小学学年末检测获总校前三名分别加4、3、2分;音、体、美在县比赛中高中取前两名分别加4、3分,初中取前八名,前两名加4分,三至四名加3分,五至六名加2分,七至八名加1分;乡镇小学取四名,前两名加4分,三至四名加3分;县实小取前两名分别加3、2分;小学音体美在总校比赛前两名分别加3、2分。(教学成绩同类学校任课教师3人以下取前一名,4—5人取前两名) 
综合奖励:包括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不同奖项可以累计加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3分,总校级1分。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骨干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 
2、不担任相关学科教学任务者; 
3、“履行职责”一项考核低于35分者(含35分); 
4、不参加骨干教师培训或培训缺席1/3及其以上者; 
5、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者。 
骨干教师考核合格及其以上按相关规定享受骨干教师的相应待遇,考核优秀者在职称评聘、干部任免、评先选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及相关待遇。 
附: 
1、卢龙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2、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3、卢龙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结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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