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守则
一、含蓄矜持,谦卑有礼,
不得有拍手大笑健步如飞之行为。
二、 婚礼上饮酒,以三小杯为限,
不得有豪兴大发与来宾划酒拳之行为。
三、听到黄色笑话,一律装作不懂,
不得有恍然大悟连呼"安可"之行为。
四、忍受新郎与自己之装扮,
不得自认有沐猴而冠伸手遮脸之行为。
五、即使汗流浃背,亦要装作若无其事,
不得有撩起长裙猛吹电风扇之行为。
六、来宾致辞祝贺新人多子多孙时,
不得有摇头反对出声抗议之行为。
七、专心应酬,
不得有于假发或头套中暗藏随身听之行为。
八、坐于定位,
不得有自由行动查看签到簿上礼金多寡之行为。
九、体贴新郎辛劳,
不得有于新婚夜强迫对方履行夫妻义务之行为。
十、婚礼隔日早晨应保持精神饱满,
不得有气若游丝引人遐想之行为。